會計文員潘凱勤先後三次向其他人士披露其兄長正被廉政公署調查,早前被廉署拘控。被告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。

會計文員潘凱勤先後三次向其他人士披露其兄長正被廉政公署調查,早前被廉署拘控。被告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。




【本報港聞部報道】一名會計文員先後三次向其他人士披露其兄長正被廉政公署調查,早前被廉署拘控。被告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。 39歲的潘凱勤,承認三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罪名,違反《防止賄賂條例》第30(1)(b)條。裁判官溫紹明將案件押後至本年9月22日判刑,以待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。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。 案情透露,案發時被告和其兄長發生家庭糾紛。其兄長當時受僱於一家在香港的辦公室用品公司。案情指出,被告妻子在2015年8月5日在被告的指示下,向廉署投訴其兄長涉嫌貪污。 被告妻子於五天後在廉署總部與廉署人員進行會見,就她從丈夫知悉的投訴向廉署作出詳盡描述並提供證人供詞。會見完成後,被告妻子收到一份其證人供詞的影印本,並被警告披露廉署調查的任何資料,均可能構成《防止賄賂條例》第30條所述的罪行。 製作經修改版本供詞 被告後來將供詞影印,然後把其妻子和負責會見人員的資料遮蓋,製作成經修改版本的供詞。 案情透露,有關辦公室用品香港公司的一名總監在2015年10月5日接獲被告的一封匿名信件,並附上經修改的供詞,當中披露了有關貪污投訴和被告兄長是廉署調查對象一事。 - See more at: http://www.singpao.com.hk/index.php?fi=news1&id=2052#sthash.w2mdQctJ.dpuf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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